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建筑業發展壯大的九條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我市建筑業轉型發展,提高其綜合實力和競爭力,更好地發揮建筑業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建筑業發展壯大十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3〕44號)以及省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廳、住建廳、水利廳、交通廳、商務廳聯合印發的《關于支持工程建設領域企業轉型發展七條措施的通知》(閩發改法規〔2015〕45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扶持發展龍頭骨干企業,落實總部經濟政策。凡連續三年產值增幅超過30%或年產值超過10億元的本市建筑業企業,作為重點龍頭骨干企業,優先推薦評先評優。落實閩政〔2013〕44號文件發展壯大總部經濟,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安排適量用地,作為建筑業企業總部辦公基地、科研培訓基地以及建筑工業化基地等項目的建設用地。對特級、一級施工企業根據實際需要,申請在注冊所在地工業園區建設生產總部的,可參照工業企業供地的優惠政策給予安排。符合《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德市進一步促進總部經濟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寧政〔2018〕11號)文件規定的總部企業認定條件的,享受相應扶持政策。
對建筑業企業自籌資金建設的員工公寓,按照公共租賃住房標準進行建設,實施統一監管,享受相應優惠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對重點龍頭骨干企業傾斜配置信貸資源,創新擔保方式,支持以建筑材料、工程設備、在建工程和應收賬款等作為抵質押物為銀行融資貸款提供擔保。
二、推進建筑業產業結構調整。鼓勵多元經營,積極引導企業通過聯合、兼并、重組等形式,做大規模,做強主業,做精專業。引導企業朝施工、設計、生產等一體化方向發展,努力實現從單一經營向多元經營過渡。支持推進大型建筑機械、外腳手架、模板等設備材料租賃、安裝、維護一體化,延伸服務產業鏈。
鼓勵大型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設計企業轉型為工程總承包企業,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每年應當安排一定比例實行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工程咨詢、監理、勘察設計企業進入代建市場,開展代建工作,代建單位具備相應資質的,可以采取同等條件優先承擔任務。推進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的工程項目建設試點,支持建設單位(不含政府投資項目)以邀請招標等方式選擇符合條件的本市龍頭骨干企業參與建設。
三、支持本市企業同等優先承接市內工程。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檢測、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在國家規定的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以外的,同等條件優先選擇本市企業承接。在國家規定的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內,按照規定可以不招標的,優先選擇本市企業作為項目承包人,同等條件優先選用本市產品;按照規定可以邀請招標的,同等條件優先邀請本市企業參與投標。對通過競爭方式取得特許經營權的項目,建設單位自身、其控股股東或者子公司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的,相應事項可以不招標。
鼓勵外出經營的企業回本市繳納企業所得稅等相關稅收,由受益財政按企業回本市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構成地方留成部分的40%予以獎勵。對在我市承接工程并在本地繳納稅收的外來建筑企業,由受益財政按繳納我市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構成地方留成部分的40%予以獎勵。上述獎勵作為企業創新和技術進步的經費補助,由建筑企業提供相關資料按年度申報,住建部門收集匯總并初審后,報財政部門審核,經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兌現。
四、鼓勵房地產企業選擇本地施工企業。我市房地產項目(不含政府投資項目)在滿足資質許可的條件下,優先選擇本地施工企業施工的,由受益財政給予房地產開發企業補貼,金額為該項目施工企業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構成地方留成部分的20%。
五、強化激勵機制,鼓勵企業資質提升。對我市建筑業企業晉升特級總承包資質等級的,由受益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建筑業企業晉升一級總承包資質等級的,由受益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晉升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由受益財政給予獎勵10萬元。晉升資質等級受到獎勵的企業五年內工商注冊地外遷的,將收回全部獎勵金及相應期限利息。
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對建筑企業引進或培育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省、市有關人才補助政策;建筑企業全職引進高級職稱或全日制碩士以上學歷的優秀人才,符合《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工作辦法》和《寧德市加快重點產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八條措施》相關條件的,按文件精神給予相應待遇。扶持省九建、宏暉公司兩家建筑企業建立農民工業余學校。積極幫助企業依托大中專院校,舉辦各種形式的學歷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班,為企業儲備人才,提升企業競爭力方面添磚加瓦。除中央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施工企業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做好建筑類專業職稱評定指導服務工作,按照閩政〔2013〕44號文件精神,制定和落實破格申報中高級職稱的扶持政策。不具備規定學歷條件但已取得二級注冊建造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者,可按符合學歷條件申報評審工程師。任現職期內獲得一項及以上省優質工程獎“閩江杯”的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可破格申報工程師。各部門要全面落實省政府關于社會化評審職稱和補充渠道評審職稱具有同等效力的規定,為解決我市高素質建筑人才不足打造寬松的外部環境。
七、加快推進建筑工業化進程。加快推進適合工業化生產的預制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筑體系應用,大力發展建設工程的預制和裝配技術,率先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政府投資項目中開展建筑工業化示范試點。嚴格執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預制外墻不計入建筑面積、保障性住房增加成本計入項目建設成本、容積率獎勵等相關優惠政策措施,建立綠色建筑(含工業化建筑)“以獎代補”經濟激勵機制,推動建筑工業化實施。
八、推進建筑科技創新應用。鼓勵建筑企業與高校、科研單位合作,加大科技創新投入,開展施工技術、工藝的研究應用,提高建筑業的科技創新水平。加強建筑工業化技術開發應用,引導建筑企業參與國家和省級各類科技示范工程的建設。企業可從工程結算收入中提取1~2%,作為成本納入企業技術進步發展專項資金。鼓勵施工企業加快設備更新,對引進符合扶持政策的大型專用先進設備的,享受進口貼息資金等優惠政策。支持建筑企業申請信息化管理專項補助資金,加快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
九、及時撥付工程款項和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建設、施工單位及財政、審計部門要嚴格執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閩財建〔2007〕157號)規定,確保按規定時限完成工程款結算工作,遏制變相拖欠工程款的行為。施工單位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及時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已竣工驗收或者雖未經竣工驗收但建設單位擅自使用的工程,建設單位不得以存在質量爭議為由不辦理工程竣工結算。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措施,形成推動發展建筑業合力,各司其職,通力協作,為建筑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本意見自頒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寧德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